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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定执行期限多久

2021-07-14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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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人没有及时处理判决的情况,法院也有自己的处理方式,就算他们想逃也没办法,那么法院指定执行期限多久?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法院指定执行期限多久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法院指定执行期限多久

执行案件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法院指定执行期限多久

二、申请执行费用怎么收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三)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四)当事人交纳申请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申请费用。

三、申请执行后多久才执行

被执行人如果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一般应该要在立案当天开始的六个月内执行。如果基层法院不执行的,半年后也可以申请提级执行。上一等级的人民法院在经过审查,可以责令原来的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判决,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由其他的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法院指定执行期限多久的相关知识,执行案件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但是有一些案件需要立刻执行,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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