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过程中,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会导致对错误的执行人采取了执行行为,那么执行程序违法怎么办?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执行程序违法怎么办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针对这类行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一经发现即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于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法院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会有两种结果:
1、经审查发现,违法行为确实存在,法院裁定撤销该违法行为或令其改正;
2、经审查发现异议理由并不成立的,法院裁定驳回异议。如果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裁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1、执行措施违反法律规定
执行人员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即具体的执行方法和手段,必须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而未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扣押、冻结清单和裁定书;对登记财产的查封,未依法赴相关部门办理查封登记;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要求协助扣划被执行人相关款项,却未制作裁定书等,对此类执行人员应当实施而未实施,或实施不当、违反法律规定的执行行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 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改正。
2、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
强制执行中,每一项执行措施的实施,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都明确规定了应当遵守的程序,执行人员在实施执行行为中应当遵循的程序没遵守,或违反相关程序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亦可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如拍卖财产公告天数不符合规定;对于执行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未发出限期履行通知即对第三人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等。
可以向当地或上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举报,举报中心设立接待室、公开举报电话和公开举报信箱。受理举报人采用电话、电报、信函、面谈等方式进行的举报和代为他人进行的举报。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执行程序违法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审查发现违法行为存在,法院裁定撤销该违法行为或令其改正,异议理由不成立会被法院驳回,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