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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1-05-18 14: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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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合同则签订是比较重要的,但是很多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会出现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一种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出现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就可能会导致一部分的损失,那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将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将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将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二、常见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1、承租人擅自出租房屋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但未及时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转租。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求承租人返还向第三人收取的超出出租人应收租金部分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租赁期内承租人出卖房屋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人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的,受法律的保护。

  承租人以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其优先购买权,要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承租人要求按第三人购买房屋的同等条件购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的除外。

  三、房屋租赁纠纷问题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1、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一定时间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3、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4、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如调解成功应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则终止调解,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到场参加调解,应终止调解,若双方仍愿意调解则另行确定时间进行调解。

  5、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的,若承租人已不实际使用出租房屋,出租方采取措施开门清点财物、收回房屋的,可以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到场见证,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及告知对方将采取措施的证明等材料;经核实有关情况后,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可以到场见证。出租方在清点财物之后应制作财物清单,有出租方及到场有关单位签章,对清点的财务租方应妥善保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出现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话,要及时的解决,避免受到更大的损失。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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