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做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社会组织的人格化,是集合的民事主体,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有不同。法人要独立进行民事法律活动,要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有些人可能还不知道,企业法人身份是需要材料证明的,那么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您来了解一下。
确认法人身份上以工商营业执照为依据的。
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两种:一种是有国徽的并标注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此执照的即为企业法单位;而没有国徽并标注为“营业执照”的则不是法人单位。另外,不属于企业法人的社会个体或组织也是可以成为诉讼主体的。
合伙人为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加盖合伙企业公章的该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加盖合伙企业公章的该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委派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派代表须与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中登记信息一致。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相对法人,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是法人的注册者。因此其身份证明是依据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来证明的。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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