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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期间能够拍卖吗

2021-04-25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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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异议是很常见的一种行为,执行异议在申请的时候要满足执行异议的申请条件,这样才能够申请执行异议,那么在执行异议期间能不能够进行拍卖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执行异议期间能够拍卖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执行异议期间能够拍卖吗

  不一定能影响到,但是提出异议是有一定的作用的。法院只对确有理由的异议裁定中止执行。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除案外人可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外,执行员在执行本院或上级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或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法院批准。

执行异议期间能够拍卖吗

  二、执行错误的赔偿

  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错误执行造成当事人或案外人损害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人民法院内设国家赔偿办公室,是国家赔偿的内部业务承办机构,并对外以人民法院名义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节选:

  1、依照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刑事赔偿程序予以赔偿:

  (一)错误实施司法拘留、罚款的;

  (二)实施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

  (三)实施赔偿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行为的。

  2、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发生错判并已执行,依法应当执行回转的,或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申请有错误造成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申请人赔偿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依照赔偿法规定予以赔偿的案件,应当经过依法确认。未经依法确认的,赔偿请求人应当要求有关人民法院予以确认。被要求的人民法院由有关审判庭负责办理依法确认事宜,并应以人民法院的名义答复赔偿请求人。被要求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三、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

  债权人、债务人和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执行程序或执行行为不当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

  债务人和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不应对其或其拥有的财产性权利进行执行,并要求排除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是2012版《民事诉讼法》颁布施行后增加的诉讼种类。

  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是不同的两个程序。前者异议程序为异议--裁定--复议,后者程序为异议--裁定--起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执行异议期间能够拍卖吗的相关内容,执行异议期间,如果要进行拍卖的话,要符合拍卖的流程和规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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