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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

2022-03-01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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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院作出判决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当然,被执行人不服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那么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是多久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

  (一)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二)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完毕前提出。《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复议的司法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

  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概念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有效阻止强制执行的权利,(如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在执行程序终结前,向执行法院对申请执行人(必要时候被执行人可列为共同被告)提起的旨在阻止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的诉讼。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目的当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可以采取有效手段予以救济,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同时维护了司法公正。

  三、当事人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区别

  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程序、执行措施方法违反法律规定的,请求执行法院予以救济的制度。执行异议的事由:对于执行命令不服;对于执行的措施方法不服;执行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其他侵害利益的事由。

  第一、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

  第二、管辖不同:前者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后者有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

  第三、目的不同:前者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后者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

  第四、程序不同:前者异议-裁定-复议;后者异议-裁定-诉讼。

  第五、保护的利益不同:前者程序利益;后者实体利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期限的相关知识,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可以知道,凡是都有时效性,对执行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时效内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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