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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产假有什么规定

2022-09-21 14: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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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产假的规定有女职工一般享有98天的产假,难产的、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还可以增加产假的天数以及流产的女职工享有的产假天数。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产假有什么规定,试用期产假有工资发放吗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产假有什么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产假的规定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试用期产假有工资发放吗

  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的,没有产假工资,但是有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则职工有产假工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产假期间合同刚好到期怎么办

  劳动者产假期间合同刚好到期的,单位应当续延(不是续签)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找法网提醒您,到时如果单位在现有工资水平下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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