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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答辩书申请人怎么写

2021-08-02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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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大家都知道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手段,一般来说如果发生劳动纠纷的话,通过劳动仲裁可以有效的解决纠纷,不管是对公司还是对企业来说。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仲裁答辩书申请人怎么写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劳动仲裁答辩书申请人怎么写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一般由首部、前言、主体和结尾及附项几部分组成。

  1、首部。应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及联系方式等。如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应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和与被代理人的关系;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律师事务所名称。

  2、前言部分。写明“根据某劳动仲裁委员会XX号应诉通知和提供的申诉书副本予以答辩”的说明性文字。

  3、主体。答辩书的主体,主要是针对申诉人提出的问题,逐个予以回答。在陈述事实、说明问题时:一是要针对性强,切忌离开申诉人提出的问题长篇大论,应该就申诉人提出的问题议论,与案情只有一般关系的问题略写,无关的问题不写;

  二是可以从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利出发,提出必要的反问;

  三是应恰当地运用逻辑推理,增强答辩的说服力;

  四是根据答辩的内容,附上有关证据,为劳动仲裁机关调查核实提供方便。

  4、结尾及附项。尾部分行写明“此致”“XX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字样。落款要签署答辩人姓名及时间。附项可列明有关证据。

  二、劳动争议仲裁有效期

  劳动争议发生后一年之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在这些情形下,一年时效期间发生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者主张权利、寻求救济、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时起重新计算一年期间。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者可随时提出仲裁申请。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三、怎样提出劳动争议仲裁

  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4、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5、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6、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7、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8、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仲裁答辩书申请人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如果要进行劳动仲裁的申请,要符合劳动仲裁申请条件。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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