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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2021-07-14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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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一般来说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决,例如说我们车辆的损失人员的损失,这些都是需要进行计算的,那么交通事故发生以后,相应的实际伤残的赔偿标准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交通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的,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设备费等。如果已经构成十级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受害者家属的精神抚慰、生活费等具体数额的计算需要结合伤者的实际情况、交通事故的处理费用和必要的处理费用来确定。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代收凭证,结合受害者的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交通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二、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证据: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伤者身份证、涉及伤残的还要伤残鉴定书。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如果涉及到赔偿的,一般来说都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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