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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2022-05-12 1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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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规定患工伤或得了职业病的职工可以获得一些赔偿,但在此之前需要先进行伤残鉴定,然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伤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伤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或者解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总之,十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钱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伤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二、交通肇事赔偿标准

  交通肇事的赔偿标准区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对于受伤者本人的赔偿

  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等

  (二)对于受伤者亲属的赔偿

  住宿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内容: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十级伤残,如果是工伤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残赔偿除了医疗费,误工工资等费用外,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个月本人工资,外加一次性伤残医疗费。伤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找法网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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