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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贷款抵押合同有效的条件

2021-04-1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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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设立不动产抵押权需要满足三个要件,这就使得很多人对与之相关的知识的认识是比较混乱的,比如合同生效是否需要已登记,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不动产贷款抵押合同有效的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不动产贷款抵押合同有效的条件

  ①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②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

  A、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

  B、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C、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D、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E、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

  F、来自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

  G、未取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

  ③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然后根据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

  ④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注意:不动产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权不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不动产贷款抵押合同有效的条件

  二、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要件

  不动产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如附有条件或者期限。换言之,不动产抵押权合同本身不需要办理登记,后来的物权登记办理与否,并不能反过来影响合同的效力。

  但是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与抵押合同的生效的不同。我国现行法律是采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在此模式下,不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存在,也不认为债权合意可以直接引致物权的变动,而是将物权变动归结为一个债权合意与一个公示方法的结合。

  因此,不动产抵押权的设定就需要两个不可或缺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旨在设定不动产抵押权的抵押合同,其性质仍是债权合同。

  2、作为法定公示方法的,在登记机关完成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在此模式下,登记不是抵押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是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而是抵押权的生效要件。就像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换句话说,只有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抵押权才生效。

  三、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不动产抵押合同属于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因此,即使负有履行抵押登记义务的抵押合同义务人未办理物权登记也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不动产贷款抵押合同有效的条件的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综上所述,不动产贷款抵押合同只要满足合同生效的要件就生效了,完全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找法网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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