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合同既保障了被保险人因不履行责任所受到的利益损失,而且还可以保护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的受害者。责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自愿责任保险和强制责任保险,涉及范围较广,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那么责任保险合同分类是怎么样的?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您来了解一下。
责任保险合同,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以责任保险发生效力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自愿责任保险和强制责任保险。法律规定投保人必须投保的责任保险是强制责任保险,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航空运输险等。以责任保险承保的范围和对象予以划分,可以分为企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个人责任保险。以责任保险承保的险别予以划分,可以分为产品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展览会责任保险、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飞机第三者责任保险、轮船旅客法定责任保险、矿山爆破作业责任保险等。
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的经营实践,凡是社会成员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有可能依法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使其成为责任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能够成为责任保险合同之保险标的的责任风险须具备下述要件:
第一,应当是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第二,应当是被保险人基于一般过失而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应当存在着被保险人的民事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四,应当是被保险人向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依照责任保险合同,投保人依照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责任保险,不仅可以保障被保险人因为履行损害赔偿责任所受到的利益减损,而且可以保护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使受害者可以获得及时的赔偿。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关于责任保险合同分类的法律知识,责任保险合同的应用非常广泛,凡是对人的生命健康及其他财产可能造成的损害都可以投保,种类比较多,依据不同的标准而设立。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