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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

2021-04-22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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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合资企业对于注册资本三是有要求的,一般需要看中外双方的出资额,两者和在一起就是投资总额,而外资最低不能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中外合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上至 1000 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 ,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1000万美元以上至 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同时,该规定还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上述规定,由对外经济贸易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中外合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

  二、中外合资企业资本要求

  1. 合营企业的资本是由注册资本和借入资本构成。两者之和为投资总额。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记载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上并经有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上限则无规定。

  (2)合营企业的借入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注册资本达不到投资总额需要的情况下,以合营企业名义借入的资金。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人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之间应依法保持适当比例关系。

  2. 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

  各方的出资方式包括现金、实物和工业产权。中方合营者可以场地使用权出资。现金投资由合营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实物投资一般指机器、设备、厂房、物资等。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投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并提供有关资料。场地使用权投资时的作价应与同类场地使用权应缴纳的使用费相同。合营各方应按期缴清各自出资额。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以转让。转让的条件。

  三、中外合资企业的特征

  1、依法登记。以《合资法》、《公司法》、《条例》为公司设立的法律依据。

  2、实行审批制。合营企业必须由中外两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必须任政府的审批机关批准。

  3、有限责任。合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4、共同经营管理。

  5、生产经营活动纳入国家的特殊规范。如可以从国际市场采购设备、原材料;直接出口自己生产的产品等等。有一定优越性。

  6、位于中国境内,为中国法人。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中外合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需要看企业的投资总额,一般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上限则无规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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