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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被告怎么答辩

2021-08-03 10: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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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需要按照诉讼离婚的相关流程来进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诉讼离婚的人程序,那么诉讼离婚应该怎么样去答辩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诉讼离婚被告怎么答辩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诉讼离婚被告怎么答辩

  起诉离婚被告应当针对原告的主张进行答辩。比如原告主张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需要离婚的,被告如果并不想离婚的,可以举例说明夫妻感情还未破裂。可以理解为,原告主张什么,被告就答辩什么。

  二、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诉讼离婚的主体资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民法典》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诉讼离婚被告怎么答辩的相关内容,诉讼离婚答辩的过程中,要按照答辩的情况要求来进行答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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