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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的答辩状怎么写

2021-08-06 22: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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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民事赔偿来说,如果要涉及到民事赔偿的,往往需要按照赔偿标准来赔偿,赔偿的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的,还需要进行起诉,那么民事赔偿的答辩状应该怎么写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民事赔偿的答辩状怎么写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民事赔偿的答辩状怎么写

  对原告起诉状中所写的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如果原告所诉事实是真实的,且对自己有利,你不妨承认事实的存在;如果原告所诉事实实部分不正确,你就否认这部分事实,然后将真实的事实加以陈述;如果原告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要全部予以否定,并提出符合客观真实的事实来加以证明。这里要注意的是,你陈述的事实一定要有证据证明。不然,在法庭举证时,你没有证据,证明你说的是真实的,法官是不会支持你的。就是说,不能凭空否认原告诉状中所叙述的事实。

民事赔偿的答辩状怎么写

  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是指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故意干扰、破坏诉讼秩序,阻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违法行为。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发生(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并在客观上妨碍了诉的进行。无论是采取作为的形式,还是以不作为的形式,都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2、必须是在诉讼过程中实施的行为。在民事诉讼程序开始前或诉讼程序结束后所实施的行为,不会对诉讼进程构成障碍,因此不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应依照法律规定采用其他相应措施处理。但是有两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1)诉前财产保全中遇有妨害行为时,应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排除,因为诉前财产保全同以后进行的诉讼程序和判决的实现有密切联系。

  (2)在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已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

  三、民事诉讼法官中立原则

  法官中立原则包括以下基本要求:

  1、法官同争议的事实和利益没有任何关联。法官既不能裁判自己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争讼,也不得与案件结果或争议各方有任何利益上或其他方面的关系。法官双重角色难以保证诉讼过程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2、法官不得对任何一方当事人存有歧视或偏爱。法官在审判中可能因种种原因(如当事人语言莽撞、行为粗鲁、不通情达理等)而对其产生偏见,这种偏见虽是主观感情因素,但足以妨碍法官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和处理纠纷。

  3、法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包括尊重当事人、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宴请或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不得故意不依法自行回避等。当然,中立原则并不等同于消极原则。法官应积极组织、指挥审判过程,认真履行告之义务,及时行使释明权,必要时主动收集证据、提醒律师和询问证人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事赔偿的答辩状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如果要进行答辩的话,最好是委托律师写备用的答辩状。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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