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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的程序

2021-05-26 11: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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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依据获得利益从而使他人的合法财产受到损失,这时权利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给予保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都是需要具有合理的理论依据。那么,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的程序?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的程序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的程序

二、不当得利的起诉算时间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据此,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使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二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人,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时效才能起算。

三、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

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以下几种:

1、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尚存的部分(现存利益)为限如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

2受益人为恶意的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当是受益人取得的全部利益,即使该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予以免除。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后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的程序”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定相关规定,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的程序和其他案件的起诉程序一样。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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