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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2022-09-20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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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当得利司法解释的内容是得利人在没有法律根据的情况下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在具有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等三种情形下除外。

不当得利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不当得利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不当得利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不当得利司法解释的内容是: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二、不当得利由哪个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找法网提醒您,不当得利案件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1.一方受利益。

  具体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财产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

  2.他方受损失。

  这里所谓的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

  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这种因果关系具体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损的原因,受益与受损二者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

  4.没有合法依据。

  这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条件。不是直接根据法律或者根据民事法律行为取得利益的,其取得利益就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也就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该得利即为不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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