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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2022-05-12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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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的朋友们在平时生产过程中都比较注重安全,这也是为了保障个人的安全问题,但是如果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的话,还是要看一下事故的等级划分情况,以此来作为赔偿的标准,那么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如何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发生安全事故如何上报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与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组织抢救,但很多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为了避免处罚,经常采取瞒报的方式。为了避免事故被掩盖,工伤职工在因安全生产事故受伤时,应当积极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案,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的调查报告。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报告,一方面可以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另一方面可以直接证明伤害事故的发生,是一举而多得的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对应相应事故等级,采取/1级、2级、3级、4级应急响应行动。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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