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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2022-04-28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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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校园欺凌行为并不少见,时常有校园学生暴力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恶劣的行为,那么什么行为属于校园欺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一)校园欺凌行为有以下类型: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写侮辱性的文字。

  12、网上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什么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二、校园暴力判多少年

  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果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待自己罪行的,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学校如何处理校园欺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行为属于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校园欺凌是对受害者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的恶劣行为,我们应对校园欺凌行为加以防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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