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债务人无偿赠与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2021-01-12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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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社会中,某些债务人会私下将自身持有的财产进行转移,其目的就是为了逃避履行债务,用一种投机取巧的方式拒绝偿还对债权人的欠款。那债务人无偿赠与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撤销权的成立又需要哪些要件呢?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效力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详细解答。
债务人无偿赠与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一、债务人无偿赠与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答案是可以的。所谓撤销权,就是指废罢诉权,当债务人无偿赠与财产给第三方,危害到债权人的合法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权人所进行的行为。

二、撤销权的成立又需要哪些要件

(一)客观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一般处分行为可分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这里仅指法律上的处分,因为能成为撤销权标的的,一般只能是法律行为,并且还仅限于债权行为,物权行为是否可撤销,目前有争议。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如果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并没有成立或者生效,或者就是属于法律上的当然无效的行为,债权人对于这些行为都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如果债务人资力雄厚,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即使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处分行为,债权人也不能行使撤销权。

(二)主观要件: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在债务人实施无偿行为,即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情况下,由于第三人没有支付对价,因此可以推定债务人实施该行为是为了减少其责任财产,主观上具有损害债权的意图(这种推定在法律上称为恶意推定)。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效力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

1、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

2、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3、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由受益人返还的财产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的一般担保。因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如该债权人依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受偿时,全体债权人得申请参与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与返还的财产发生抵销状态时,债权人得依抵销方式受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得到的关于债务人无偿赠与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的相关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在文中我们可得知,撤销权的成立需要有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组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前往找法网在线法律平台进行咨询,届时将会有在线律师为您提供更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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