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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有权确认合同效力吗

2021-05-20 11: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劳动就业作为我国民生的一大重要部分,是关乎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一环。为了更好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和更好地促进劳动争议纠纷的解决,我国关于劳动争议是使用仲裁前置的规定,即劳动争议案件要诉至法院前必须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那仲裁委员会有权确认合同效力吗?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仲裁委员会有权确认合同效力吗

  一、仲裁委员会有权确认合同效力吗

  仲裁委员会无权确认合同的效力,仲裁庭才有权确认合同效力。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而仲裁庭,是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的内设组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组织“仲裁庭”审理案件。

  根据《仲裁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二、仲裁庭的组成方式

  仲裁庭是承担仲裁双方当事人争议任务的临时组织。在我国,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分为两种:

  1、独任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承担争议案件的仲裁任务。

  2、合议仲裁庭,由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指定。

  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三人组成仲裁庭,承担争议案件的仲裁任务;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由首席仲裁员选定二名仲裁员,担负争议案件的仲裁任务。

  三、仲裁委员会的申请

  具体包括:

  (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仲裁委员会章程;

  (4)必要的经费证明;

  (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工作人员的聘书副本;

  (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仲裁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届期满,更换1/3的组成人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仲裁委员会有权确认合同效力吗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仲裁委员会无权确认合同的效力,仲裁庭才有权确认合同效力。仲裁庭是仲裁委员会的内设机构。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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