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伙人执行事务不得请求支付报酬的法律依据

2021-01-12 11: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当今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下,合伙创业是很多人的选择在合伙人执行事务期间不得请求支付报酬。那么合伙人执行事务不得请求支付报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合伙人执行事务不得请求支付报酬的法律依据

一、合伙人执行事务不得请求支付报酬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第九百七十一条: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七十条: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二、什么是合伙事务执行人

合伙事务执行人又称“合伙负责人”。由全体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日常事务执行的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的选举,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伙事务执行人一经选任,即为合伙的代理人,没有正当的理由辞职或解任。合伙事务执行人在执行业务中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合伙和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

三、合伙事务的执行有哪几种形式

      1、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即事务授权。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合伙人执行事务不得请求支付报酬的法律依据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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