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何为劳动合同及其订立的原则

2021-05-21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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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里涉及到的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了明确双方劳动上的权利义务而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何为劳动合同及其订立的原则的相关内容。
何为劳动合同及其订立的原则

一、何为劳动合同及其订立的原则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一)书面形式及要求

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例外情况

作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外情况,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何为劳动合同及其订立的原则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是现实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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