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名称变更涵怎么写

2021-05-21 13: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名称变更指的是合同对有关名称发生后,将变化后的名称进行约定,原来合同的法律关系仍然有法律效力,只是名称发生了变化,原来合同的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合同名称变更涵怎么写的相关内容。
合同名称变更涵怎么写

一、合同名称变更涵怎么写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

_______________:

承蒙贵公司多年来对我公司的鼎力支持与厚爱,使我公司得以良性持续发展,为适应市场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从2013年1月18日起,将原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商贸有限公司,原公司的一切业务由新公司相应接替,因公司名称的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名称变更后的新公司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谢谢合作。

顺祝

******有限责任公司

X年X月X日

附:

变更前:

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市**路**号综合大楼**号

开户行:******支行

账号:*******************

电话:0771-*******或**********8

公章:法定代表人:***

变更后:

公司名称:广西******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宁市**路**号

开户行:工行南宁市**支行

账号:*******************

电话:0771-*******或***********8

公章: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业务说明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届时原公司的所有业务由名称变更后新名称公司统一经营,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三、引发合同变更的原因或情形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煳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合同名称变更涵怎么写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合同名称变更函的内容需要包括变更前的名称和变更后的名称是什么。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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