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可撤销的居间合同是什么

2021-06-21 09: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最近,我有个朋友因为买房的事情烦心,她通过中介找到一处房源,在看过房屋和协商过价格后对一切都满意,但是在某天接到房屋主人的电话,因为中介费太高,想私下交易免中介费,这样双方都能够省几万,朋友因此在网上查了说与中介间属于不可撤销的居间合同,她想问不可撤销的居间合同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你详细解析。
不可撤销的居间合同是什么

一、不可撤销的居间合同是什么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介绍并促成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居间人收取一定报酬的合同。可撤销合同一般是指签订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另一方当事人享有单方撤销合同的权利。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不可撤销的合同类型主要有两种:其一,当事人明确在要约中说明,该合同不可撤销;其二,当事人虽未在要约中说明不得撤销,但另一方当事人已经为履行合同作出实质性工作的。不可撤销的居间合同一般体现在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中,但适用的对象一般只限于交易成功的客户。

二、居间人的权利包括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

(1)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

(2)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三、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撤销事由有哪些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 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不可撤销的居间合同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不可撤销的居间合同一般见于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采购居间合同中,由于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一般合同中会明确约定要保守相关信息,违约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若大家还有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咨询,找法网律师将为您悉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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