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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时间的规定

2021-01-07 15: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新年伊始,民法典将正式开始生效施行,这也将意味着伴随我们多年的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条文将正式废止。民法典将很多民事法律进行整合,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下面找法网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民法典关于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时间的规定,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关于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时间的规定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

  二、民法典关于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时间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民法典关于书面合同成立地点是怎样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非要式的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以前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以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当事人以要约与承诺达成合同后又协商签订合同书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合同已于承诺生效时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订立的地点。

  综上所述,如果双方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那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若双方没有一起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的,那么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就是法律所规定的合同成立时间。以上为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法典关于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时间的规定,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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