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2021-06-29 13: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水路货物运输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为了实现特定的水路货物运输任务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那么,我国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具体细则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析。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一、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本合同经托运人与承运人签章后即行生效,有关系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价、规费的有关规定。

编号:

托运人

全  称

承运人

全  称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核定计划号码

费用结算方式

货  名

包  装

重量(吨)

体积(m2)

起运港

到达港

换装港

运价率(元/吨)

收货人

全  称

电  话

特约事项和违约责任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承托双方各执1份,副本若干份;

2.规格:长21厘米,宽30厘米。

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2.调解。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

3.仲裁。仲裁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什么是仲裁

仲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是舶来品,源于日本词汇,仲裁通俗理解就是让大家来评评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水路运输合同一般会与保险合同一起签订,建议买水渍险,因海运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导致货物毁损灭失可以理赔,价格低廉优惠。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咨询,找法网律师将为您细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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