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赔偿标准

2021-05-26 10: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劳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不能履行劳动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依据法律规定。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赔偿标准

一、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赔偿标准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劳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二、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2、劳动者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劳动合同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到期终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

4、劳动者原岗位对用人单位的正常业务开展具有较强的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如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且劳动者原岗位已被他人替代,双方不能就新岗位达成一致意见的。

5、劳动者已入职新单位的。

6、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送达复工通知,要求劳动者继续工作,但劳动者拒绝的。

7、其他明显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

8、劳动者原岗位已被他人替代的,用人单位仅以此为由进行抗辩,不宜认定为“劳动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不履行合同职责如何承担责任

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能预见是指当事人对某一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不能避免是指当事人客观上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不能克服是指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客观情况所造成的后果不能排除。而客观情况,是指当事人不可抗拒的外来力量,如地震、水灾等。

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的法定免责事由,但当事人主张免责,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不能履行合同包括完全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和不能按期履行。如果不可抗力只导致部分不能履行,其他部分仍应履行;如果只是影响按期履行,当事人仍应适时履行。

2、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不是发生不可抗力就可以主张免除全部责任,只是确受其影响而不能履行的部分才能免责。

3、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而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4、法律对遇不可抗力也不能免责有特别规定的,依照该规定不能免责。如在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对因不可抗力造成旅客人身伤害的,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赔偿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时的赔偿标准,需要依据不能履行的程度来具体判断。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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