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种类

2021-05-26 11: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作为约定保障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从前期订立到后期的履行法律都有相应的规定以限制超出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的范围的合同行使方式。对于合同履行阶段的保障,法律予以了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以便当事人能更好地保障自己权利的行使。合同履行抗辩权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种类

  一、合同履行抗辩权的种类

  我国合同履行抗辩权的种类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三)不安履行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4.须对方的对待履行是可能履行的。

  (二)后履行抗辩权发生条件:

  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

  3.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债务。

  (三)不安履行抗辩权适用条件: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抗辩权的效力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其效力仅表现为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提出给付以前,可以暂时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并不是使自己的义务归于消灭。

  (二)后履行抗辩权效力:

  后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将随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而不是导致对方请求权的消灭。

  (三)不安履行抗辩权效力:

  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请求提供适当的担保;在符合预期违约构成要件的情况下,请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合同履行抗辩权的种类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合同履行抗辩权的种类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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