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黑白合同是否有效

2021-05-27 08: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情况中会出现很多法律规定不到的情况,当事人为了逃避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查标准而钻了法律的空子。在合同签订方面除了常见的格式条款还有黑白合同,即俗称的阴阳合同,黑白合同是否有效?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黑白合同是否有效

  一、黑白合同是否有效

  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合同,开发企业与施工方就同一建筑工程或同一专业工程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一份用于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另一份是对外不公开的、与备案合同内容不一致的私下协议,前一份备案合同称为白合同,后一份称为黑合同。因此黑白合同仅存在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中,强制性招投标以外的工程中不存在黑白合同。

  1、黑合同在前,白合同在后,均无效。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发包人未通过招标而直接与施工方签订承包合同,将工程发包给施工方,为规避政府监管和履行备案手续而补办招标手续,举行徒具形式的招投标或者连招投标的形式都没有而直接虚构招标事实并编制与之相对应的招标文件,签订相应的白合同。

  根据《招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第(三)项规定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民法典》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第(5)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因此,法律法规强制性招投标的工程未履行招标手续,直接发包而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而为履行备案手续和规避法律监管而签订的白合同违反《招标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此种白合同亦属无效合同。

  2、白合同在前,黑合同在后;或黑白合同同时签订,属变更行为。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发包方与施工方签订备案合同后,同时签订一份有异于备案合同的私下合同,一般会伴随着双方的承诺书,声明备案合同仅用于履行备案手续,不作为实际履行。对于此种黑白合同不能简单的以备案与否作为合同是否生效的依据,备案只是政府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的手段。评判合同的效力还是要从合同生效要件出发。

  二、合同效力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

  三、合同效力的适用规定

  (一)涉及合同效力,如果合同编没有规定则适用总则编的规定

  (二)涉及合同效力,如果合同编具有特别规定则适用合同编的规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黑白合同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黑白合同是否有效要分情况而定:黑合同在前,白合同在后,均无效;白合同在前,黑合同在后;或黑白合同同时签订,属变更行为。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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