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什么

2021-05-28 09: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都知道签合同要了解下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这对于双方既是保障又是约束,而如果要签订赠与合同的话,对于赠与人来讲,也是要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什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什么

一、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什么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等,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赠予合同可以公证,如果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诺成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成立。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但订立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有什么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有交付赠与财产的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1、交付财产的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瑕疵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赠与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

2、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不是实践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介绍的关于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什么以及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在赠与合同时赠与人要承担交付财产的责任还有瑕疵担保责任。如果大家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