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不能履行的后果

2021-05-3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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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确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以后,需要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无法履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合同不能履行的后果有哪些呢?今天,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不能履行的后果

一、合同不能履行的后果

第一、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三、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

第四、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五、若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

(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

(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

(3)除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1、合同标的物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形。

以上情形都可能导致合同条款无法履行,即合同失去意义,必须消失,即使作出继续履行合同的判决,也不可能得到有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三、解除合同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合同不能履行的后果以及其他法律问题的内容,如果没有履行合同内容,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是需要赔偿损害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有专业律师在线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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