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委托人另行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前提

2021-01-11 10: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只可以委托受托人一个人,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但是必须要经过受托人的同意。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委托人另行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前提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委托人另行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前提

  一、委托人另行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前提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二、个人委托书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个人委托书其结构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详细资料→委托事因→委托人授权→委托期限→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字这几项内容组成。

  1、写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的身份证号码以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以及有效的身份证号码。

  2、写委托人因为什么情况不能办理什么事宜将委托被委托的办理。

  在委托书中一定要标明自己授权他人签署的一切权利,并如发生问题自己要承担法律责任。

  3、落款处要记得注明委托书有效日期,委托人签名以及写委托书的日期。

  注意事项:

  1、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

  2、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授权委托书是指当事人为把代理权授予入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委托人实施授权行为的标志,是产生代理权的直接根据。授权委托书分为两种:一种是授权委托书;另一种是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三、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委托人另行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前提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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