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2021-08-18 15: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合同作为双方当事人的合同表现,是最有力的合作证明,但签订合同时候会有约定很多的条件,这样是可以的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一、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约定不明确时怎么处理

首先,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其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三、协议解除合同的程序是指什

协议解除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

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完全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它适用于协议解除类型。在单方解除中,只要解除权人愿意采取这种程序,法律也允许加以提倡。由于协议解除的程序是采取合同的方式,所以要使合同解除有效成立,也必须有要约和承诺,这里的要约,是解除合同的要约,其内容是要消灭既存合同关系。这里的承诺,是解除合同的承诺,是完全同意上述要约的意思表示。

需要指出,由于协议解除的性质是双方法律行为,即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因此,协议解除程序中就涉及到解除的生效时间。

对此,要区分不同情况加以判断。如果合同解除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办完这些手续的日期为合同解除的日期;如果不需要办理上述手续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就是合同解除的日期。当然,基于意思自治,当事人也可以协商解除生效的日期。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可以约定附条件的,因为合同给予双方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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