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条款变更后,原条款还有效力吗

2021-08-18 16: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所以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可以协商变更,那么何种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原条款还有效力吗,这些问题很多人都有疑问,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合同条款变更后,原条款还有效力吗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合同条款变更后,原条款还有效力吗

一、合同条款变更后,原条款还有效力吗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了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这里讲的合同变更是狭义的,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变更必须针对有效的合同,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任何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由于合同签订的特殊性,有些合同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或登记,对于此类合同的变更需要重新登记或审批。合同的变更一般不涉及已履行的内容。

二、合同变更与原合同效力相关的内容

(1)合同标的的变更。

包括标的物种类的更换、数量增减、品质的改变、规格的更换等。上述案例合同所发生的变更就属于合同标的的变更当中的品质的改变。

(2)合同履行条件的变更。

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以及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3)合同价金的变更。

包括合同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以及利息的变化等。

(4)合同性质的变更。

例如:租赁合同变更为买卖合同,原合同债务转变为损害赔偿债务等。

(5)合同所附条件或期限的变更。

例如:合同所附条件的去除或增加,所附期限的延长或提前等。

(6)合同担保的变更。

例如:基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或者法律的规定,使合同担保消灭或新设等。

(7)其他内容的变更。

例如:违约金的变更,选择裁判机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协议的变更等。

三、合同变更后原合同还有效力吗

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合同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合法性。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原则上,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因合同变更所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如果合同未成立,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完毕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消灭,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综上可知,合同条款变更后原条款是不在产生效力,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新的条款履行义务。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合同条款变更后,原条款还有效力吗”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