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赠与合同一式几份

2021-08-18 15: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现在的生活都要顾及人情世故,所以会有很多赠与行为,那么此时要求受赠方也是要作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的话赠与行为不成立。此时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议可以签订一份赠与合同,那么大家知道赠与合同一式几份吗?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赠与合同一式几份

一、赠与合同一式几份

应该一式两份,赠与人以及被赠与人各持一份。


二、赠与合同的特征

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从而使受赠人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第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无偿性是赠与合同最突出的一个特征。受赠人在取得赠与物所有权的同时,不需要向赠与人给付任何对价,即受赠人纯获利益。而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财产,也不从受赠人那里获得任何补偿或者回报。

第三,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人负有给付的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受赠人享有接受财产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给付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以此作为取得赠与物所有权的一个条件,但这一义务对受赠人所产生的负担是远远低于其所获得的利益的。

第四,赠与合同既有诺-成合同的特点,又有实践合同的特点。一般地,赠与合同自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时成立,不要求以接受赠与物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从而表现为诺-成合同的特点。但公民之间的赠与关系或者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合同,可以赠与物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使得这部分合同具有实践合同的特点。

三、赠与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下列性质:

(一)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二)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但根据中国的司法实践,赠与合同必须交付赠与物后方能成立。仅有将要赠送某项财物的预约,不能认为赠与合同已成立。在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即为实践行为。

(三)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一般来说都是属于无偿赠与的,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是要签订合同,如果是在朋友之间赠与的话,这个有可能会有条件,而且赠与合同来说采用口头形式也是有效的。以上内容就是赠与合同一式几份的相关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