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口头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

2021-06-08 09: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口头形式因其较为简单便捷的特点在时间中被广泛应用,是最普遍采用的合同订立方式。但通过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能面临不能就合同关系的存在以及合同的内容进行举证的风险。那么,口头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口头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

一、口头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

口头合同因为没有外在的表现形式,一般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即口头合同如无特殊约定,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并生效,如双方对合同生效约定了具体的条件或期限,则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生效。

二、口头合同怎么证明

1、第三方证明。若口头协议约定时,有其他第三方证人在场的话,对方不履行口头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让第三方证人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

2、录音证明。在双方口头约定合同时录音或者与对方再次协商时用录音的形式收集到证明口头合同存在的录音材料。

3、收集间接证据。收集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另外,与他人订立口头合同时要及时提醒当事人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当发生合同纠纷时才能够尽快解决。对于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的合同关系,为慎重起见,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三、口头合同成立的要件

合同的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及其他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形式的优点在于迅速、简便、节约缔约成本。但口头形式的合同的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证明。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口头形式的合同可从以下几点进行判断:

1、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全部或主要义务,另一方已经接受了履行,应视为合同成立;

2、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必要条款无异议,仅对合同非必要条款发生争议,应认定合同成立;

3、有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应认定合同成立。重要的是当事人达成合意的事实,而不是证明的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口头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口头合同如无特殊约定,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并生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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