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没有借款合同怎么证明借贷关系

2021-06-09 08: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借款合同是指,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返还借款所签订的合同。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并且借款人应当提供保证或者担保。那么没有借款合同怎么证明借贷关系,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没有借款合同怎么证明借贷关系

一、没有借款合同怎么证明借贷关系

一般情况下,没有借条的,出借人可以通过搜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即有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借款的合意以及有交付金钱的事实。因为民间借贷是实践性合同,其生效需具备两个要件:

一是当事人有借款的合意;

二是有交付钱款的事实。

故在一方交付金钱的情况下,以民间借贷为由主张对方还款,还需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即证明钱款的交付系因借款而发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即败诉。

二、借款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三、借款的特征

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

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

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

5、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

6、借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没有借款合同怎么证明借贷关系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借贷关系应当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关系,并且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