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商铺租赁合同遗失了怎么办

2021-06-10 09: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现如今,我国是法制社会,法律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说法律就是社会秩序的基石,而合同就是这一方面的体现,它被广泛地应用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房屋租赁行业也不例外,那么,商铺租赁合同遗失了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商铺租赁合同遗失了怎么办

一、商铺租赁合同遗失了怎么办

1、这种情况下,房东是有义务出示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按照一般规律来讲,房房屋租赁是需要乙方给付保证押金的。你丢了合同,并不意味着甲方就可以昧着良心任意行事的。否则,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而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般建议房客最好不要告诉房东合同丢失的事实,可以说合同有错误要核对,需要拿房东的那份看看进行核对,之后寻找机会进行复印。如此一来就能取得租房合同的复印件。租赁合同丢了如果房子还空着,承租人可以等租赁期满再去要押金:租赁期满后,租房合同终止,押金应当退还。

2、如果房东要求承租人搬出房屋的,承租人已经搬出房屋的,可以多去房屋看几次,看那房子是否在承租人与房东原先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有人居住,如果有人居住,房东不退押金的,你可以告房东违约,除了可以要回押金,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租赁合同丢了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强证明。但是其他证明,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

4、房东是有义务出示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并且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由败诉人承担。承租人有需要可以出示其他的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证明房东有违约行为。

二、房屋租赁合同要备案吗

(一)经营性用房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是在北京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范围内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二)住宅用房

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

三、租赁合同要退还吗

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出租人应当退还租金。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商铺租赁合同遗失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综上,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 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 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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