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终止员工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2021-06-11 15: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都知道签订合同之后就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因此必须要为员工购买社保,一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生活才能够得到保障。那么,劳动合同终止员工知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接下来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终止员工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劳动合同终止员工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文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员工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保险金。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