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2021-06-15 10: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随着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以及不确定的突发情况的发生,通过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重新获得交易自由,解除是对当事人进行救济的方式之一。那么,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1、约定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由于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出现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时候,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来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

4、合同解除的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因满足法定解除事由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解除合同需要通知对方当事人。若未通知对方,直接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除合同,则合同自起诉副本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5、合同解除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可能会产生继续履行、恢复原状、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

二、合同法定解除权期限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三、解除合同通知如何送达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当事人都必须积极遵守履行。以《劳动合同》的解除为例,用人单位欲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均需以书面形式通知。

首先,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或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

然后,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邮寄送达的证据,若没有这份证据,则即使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也是无效的。

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总之,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是,需依法按送达程序操作,解除劳动合同文书是肯定能送达到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与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的有关法律知识。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或者司法解除的方式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可能会产生相应的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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