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2021-01-08 14: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国的民事纠纷中,有很多都是关于债务债权的,其中有些就涉及到了债权的转让。债权的转让因为还牵扯到第三人,所以要考虑的细节会更多。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学习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及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转让是什么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二、债权转让有哪些分类

  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非货币型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有负债型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三、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只有满足下列条件,债权转让才能成立: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综上所述,债权转让需满足的条件有:有效存在的债权、被让债权有可让性、让与人和受让人达成协议、通知债务人这四点,缺一不可。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及相关问题的解答,若您对于债权转让还有想了解的内容,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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