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什么时候开始

2021-06-2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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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法律上对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以及诉讼时效是有明确规定的,租赁合同诉讼时效从合同签订之时起算,规定了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如果超出这一期限没有提出诉讼的,司法机关是可以不予受理的。下面找法网小编就给大家讲解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什么时候开始。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什么时候开始

一、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什么时候开始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签订合同之时起算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是因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物的使用价值之故,物的使用价值往往具有一定的期限性,如果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过长,即与临时让渡物的使用价值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符,容易导致物的返还纠纷。就租赁合同的期限而言,当事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约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超过的部分无效,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

二、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笔者认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有:

1、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

2、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

3、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4、属于违章建筑的;

5、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6、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7、法律、法规禁止的。

三、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5条则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这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什么时候开始及其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从签订合同之时起算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找法网律师在线提供法律咨询,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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