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预期违约分为哪些

2021-01-08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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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预期违约是违约行为的一种,是指债务人在债权期限之前表示,债权到期后将不会履行债务,或者其行为表示到期后不会履行债务,预期违约的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预期违约分为哪些,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预期违约分为哪些

  一、预期违约分为哪些

  1、迟延履行场合。迟延履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

  2、履行不能场合。依大陆法系传统见解,履行不能得分为原始不能与嗣后不能,区分当事人是否有可归责性而分别可能发生合同无效或债务不履行责任。在当事人具有可归责性的场合,具有可归责性的当事人要承担履行不能之责任,又由于履行不能已使合同的整个目的落空,这种违约行为无疑应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自得解除合同。

  3、不完全履行场合。在不完全履行场合,通常债务人已履行给付义务,只不过是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是由于附随义务的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此种场合通常是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解决:如果因违反附随义务而造成扩大的损害,即造成了债权人人身或其他财产(固有利益)的损害,则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问题,此时能否作为根本违约则是一个问题,仍然要看是否因此而使债权人的合同目的落空,无法简单地一概而论。

  4、先期违约场合。在先期违约场合,如债务人已先期明确表示届时不履行合同,此时即可以不待履行期的到来,以其拒绝履行作为根本违约,可以因此解除合同。

  二、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

  (一)明示毁约

  (二)毁弃合同

  (三)重大威胁

  (四)默示毁约

  三、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

  (一)补偿原则

  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并可申请法院、仲裁机关适当增加、减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赔偿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预期违约分为哪些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预期违约就是债权债务期限还未到期,债务人就已经表示不想履行。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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