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上的区别

2021-06-24 11: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公章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需要在公安机关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取得。而合同专用章常见于订立合同的场景,为表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中权利义务的确认。那么,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上的区别?接下来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上的区别

一、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上的区别

公章是单位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单位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单位没有合同专用章应使用公章;财务专用章是企业处理财务事务所使用的印章;合同章用于合同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章如果单独使用代表法定代表人自己,如果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一般来讲公章权力最大,但可以限定公章的使用,例如使用公章需两个股东以上同意并进行登记的制度;一般使用银行账上的钱,需要在银行预留印鉴,该印鉴是支票专用章和某个人私章,一般单位用的是法定代表人私章,也有的单位用的是财务负责人的私章,同样也可采用上述办法加以控制。公章、法人代表章代表公司企业,用于公司重大事项、银行印鉴备案等;财务章大部分为正方形22MM的尺寸,上刊执照上的名称,下加财务专用章,部分地区为椭圆和圆形加星的形状。

二、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新建、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定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3、承诺生效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未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围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方,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合同当事人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名称、姓名和住址的确定,能够是合同固定化、特定化。

2、标的;所谓的标的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对象。确定标的物的交付能够使合同关系产生或者消灭。

3、质量与数量;

4、价款或酬金;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价款,通常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

5、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6、争议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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