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免除的效力有哪些

2021-01-07 17: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可能会因为家庭困难找身边的亲人朋友借钱,后续可能也会因为没有固定经济来源而无力偿还。在面临这种状况时,有些债权人会将债务免除,以此来帮助债务人。那么免除的效力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中将给大家详细介绍,希望能让您有所收获。
免除的效力有哪些

  一、债务免除有哪些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

  二、免除的效力有哪些

  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

  2、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如已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其债务人的债务,而以之对抗质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三、债务免除的方法是什么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

  2、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独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债权人在免除债务时应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在发出债务免除的意思表示之后,将无法撤回,所以债权人在决定是否免除时应该慎重考虑。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免除的效力有哪些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有更多疑问的话,建议您登陆找法网的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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