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车库买卖合同受买人去世怎么办

2021-06-25 10: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一些人在与他人签订车库买卖合同是未曾考虑对方会发生意外情况,刚与自己签订完车库买卖的合同,却因为意外情况致死,在对方死亡后另一方会担心车库买卖合同受买人去世怎么办?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库买卖合同受买人去世怎么办

一、车库买卖合同受买人去世怎么办

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度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并不当然终止,死亡的一方当事人有继承人的话,继承人继承合同的财产权利则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继承人不原意继承的话,合同终止。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7种,即: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债务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一方当事人死亡,显然不属于上述(一)至(六)的情形,而当事人如果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话,似乎合同权利义务还继续存在。

二、买卖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吗

原合同到期后,如无其它情况,即可视为履行完毕,合同终止。如果继续按原合同内容来履行,则也只是无书面合同约束下的民事行为。当遇到纠纷时,一般有法律规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无规定的按商业惯例,没有按前一合同履行的规定,除非双方此时都同意按前一合同条款规定执行。买卖合同签完人去世还继续履行吗?由于对方已经死亡,那这份合同的效力就需要重新认定,彼此也可以再对合同内容好好去协商。

三、买卖合同的债务人死亡债权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集体组织等。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2、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车库买卖合同受买人去世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现实情况人们通常不会考虑意外身故的情况,但这种事不能确保不会发生,为一切做好一个准备。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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