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赠与合同是什么法律行为

2021-06-2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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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根据它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又可以将其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及多方律为。那么赠与合同是什么法律行为呢?接下来就跟找法网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吧。
赠与合同是什么法律行为

一、赠与合同是什么法律行为

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赠与是一种合意、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

二、赠与合同赠与人的义务有哪些

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依照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

三、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终止以下几种事由: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3、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赠与合同是什么法律行为问题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咨询,欢迎登陆找法网,我们会安排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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