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关于借款利率和利息的规定

2021-01-08 09: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民法典把民间借贷纳入了法典的调整范围,对民间借贷涉及到的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借款的利率和利息往往会根据借贷期限不同而不同,但是我国对此作出了规定,我们要根据规定来。具体民法典关于借款利率和利息的规定是怎样呢?让找法网小编告诉你。
民法典关于借款利率和利息的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借款利率和利息的规定

民间借贷利息因借贷期限不同而不同。但无论怎么不同,都不允许超过36%的年利率。民间借贷利息的计算方式主要分为:
     (一)民间借贷期内利息
       1、双方约定利息
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下: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也会支持。
       2、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超过36%部分利息法院会支持返还。


二、民间借贷逾期利息

1、约定逾期利息

民事主体之间的活动,始终遵循“有约从约”的基本原则,如果借贷双方之间对逾期利息一并做了明确约定,只要不超过年息36%,依据约定计算即可。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请注意,即使借期内未约定利息,但不影响主张逾期利息,虽说民间借贷只要有证据当事人便可自己搞定,但是不同的诉讼请求导致的最终诉讼结果会千差万别:
    (1)双方未约定,即借期内与逾期利息均未约定,法院均会支持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2)单未约,即只约定借期内利率,这也是很常见的民间借贷方式。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民法典关于借款利率和利息的规定,在有偿的借贷当中,法律是规定了最高的利率,就是借款的利率不能违反国家有关的规定。超出的部分都属于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一点请大家在实践中一定要多多注意。找法网小编为您提供的内容还满意吗?如有什么不懂得地方,欢迎前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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