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合同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2021-07-01 09: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订立之后不是任何情况都可以撤销,撤销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其中的规定,那么什么合同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民法典》关于撤销权的规定是怎样的?今天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合同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一、什么合同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一般来讲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撤销权:

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

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

5、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

7、债务人以明显的高价收购财产的;

8、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的;

9、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二、《民法典》关于撤销权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三、合同撤销权的概念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的民事制度。

我国法律规定的撤销权目的是为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所以我们在签的合同的时候需要了解合同的每一条条款。以上就是什么合同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